用水設備外線工程費分期付款
發布日期: 2024/06/21
申辦項目 | 用水設備外線工程費分期付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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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方式 | ■臨櫃申辦 |
受理單位 | 各區管理處服務(營運)所 |
處理期限 | 臨櫃申辦(即辦) |
法規依據 | 本公司新裝工程費分期付款處理要點 |
應備證件 |
1.申請人:(1)身分證明文件。(2)用水設備外線工程費分期付款申請書與保證書。(3)已設籍之相關證明文件。 2.保證人:(1)身分證明文件。(2)保證人用水地點之建築物所有權狀。(3)最近繳水費單據。 |
所需費用 | 免費 |
備註 |
1.申請用水設備外線工程費分期付款者,須符合下列條件: (1)於申裝地點已設籍。(2)所申請之新裝工程,其量水器口徑為二十五毫米以下、管線埋設長度為二十公尺以下。(3)申請用水類別為普通用水。 2.申請分期付款者,以工程款為限;其餘費用,應於申請新裝工程時一次繳納。 3.分期付款方式:以二個月為一期,期限最長為三年。 4.保證人應符合下列要件: (1)保證人須為用水名義人,且為其申請用水建築物之所有權人;如用水名義人與建物所有人不一致時,應由用水名義人及房屋所有人共同具保。(2)保證人之用水地址須與申請人申裝地址在同一之區管理處。 5.保證人應檢附相關文件,親赴本公司當地服務(營運)所辦理對保手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