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水設備新裝(受理自動讀表申請)
發布日期: 2025/02/04
申辦項目 | 用水設備新裝(受理自動讀表申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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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方式 | ■臨櫃申辦 |
受理單位 | 各區管理處服務(營運)所 |
處理期限 | 臨櫃申辦(即辦) |
法規依據 | 奉經濟部111年1月24日經授水字第11120201410號函准公告實施 |
應備證件 |
依用戶類型應檢具證件: (1)集合式住宅(公寓、大廈、集合式社區): ※有管委會:檢附管委會證明文件影本、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,填妥「台灣自來水公司安裝自動讀表申請書 」(應包含總表與分表),且全體住戶皆需同意申請並檢附「全體住戶同意申請自動讀表清冊 」。 ※無管理委員會:應由全體住戶出具「住戶代表人授權書 」、「住戶同意授權代表人清冊 」、住戶代表之建物權狀影本與身份證明文件,填妥「台灣自來水公司安裝自動讀表申請書」(應包含總表與分表) ,且全體住戶皆需同意申請並檢附「全體住戶同意申請自動讀表清冊」。 (2)個人:檢附建物權狀影本、身份證明文件,填妥「台灣自來水公司安裝自動讀表申請書」。 (3)政府機關:檢具單位申請函,填妥「台灣自來水公司安裝自動讀表申請書」。 (4)公司行號:檢具公司行號申請函、建物權狀影本及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,填妥「台灣自來水公司安裝自動讀表申請書」。 |
所需費用 | (1)服務費:I.申請新裝時一併申請自動讀表:因新裝受理時已繳納服務費,則自動讀表項目不再收取服務費。II.既有用戶申請自動讀表:以改裝辦理,服務費以「水量計申請數量」為單位計收。(2)裝置費:I.不論是新裝申請或既有用戶申請改裝,依水量計申請數量與口徑分別計算(詳表1),建置費一次付清,含8年之通訊、設備保固及維護等費用,中途解約者不退還。 |
備註 |
申請人(管委會或住戶代表)申請裝設自動讀表,受理、現勘、估價、通知繳費、備料及安裝作業,依本公司自動讀表作業流程辦理,期程約100-180工作天(不含自動讀表採購作業時間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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